陕西省女性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11月13日,记者从陕西省妇联获悉,省妇联近日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女性社会组织发展规划(2025-2030年)暨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以发挥妇联组织和女性社会组织各自优势,推动陕西女性社会组织和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计划》提出,到2027年,以妇联组织为主导的女性社会组织覆盖面持续扩大。省妇联直接联系运行规范、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女性社会组织不少于 200家;市级妇联直接联系的各类女性社会组织不少于50家(铜川市不少于25家),其中以妇女儿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服务机构不少于20%;县级妇联不少于5家,要有一定数量的社会服务机构。市级实现女性社会组织枢纽平台全覆盖,县级女性社会组织平台组建率达到20%。
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级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家庭服务占比达到30%。省妇联直接联系100名左右在全省层面有较大影响力和引领作用的女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和女性公益杰出人才;会同各市联系掌握500名左右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女性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和女性公益人才,示范带动各县妇联密切联系掌握本区域有一定影响力的女性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和女性公益人才。
到2030年,妇联组织在女性社会组织中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显著提升,妇建服务党建的成效更加显著;女性社会组织覆盖面、活跃度显著增强,妇联组织主导的女性社会组织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群体中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能力大幅提升;有效掌握和凝聚一批女性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和女性公益人才,妇联组织对女性社会组织领域人才的引领、吸纳、使用全面增强;妇联组织与女性社会组织在工作上高效协同,以党组织为圆心、以妇联组织为纽带、以女性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女性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全面建成。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