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警方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71箱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王瑱威 蔡新纪 记者 屠瑜)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售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近日,上海金山警方在亭枫高速检查站对一辆入沪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竟装了171箱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嫌疑人,并成功抓获背后经营者。
图说: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警方供图
11月4日晚,金山公安分局亭枫高速检查站执勤民警对入沪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封闭式货车驾驶员神色紧张。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货车内塞满了烟花爆竹。经清点,车上共有171箱烟花爆竹,且驾驶员王某并未获得危险品运输资质,该货车也不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遂将驾驶员王某带至兴塔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驾驶员王某在货运平台接到运输单子后,于4日上午驱车前往江西一仓库将171箱烟花爆竹装上车,其为赚取高额的运输费,在明知自己无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仍抱着侥幸心理,于当日上午将烟花爆竹自江西运输到上海浦东,在途经金山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进一步排摸深挖,民警成功锁定了购买烟花货主董某,并于11月5日上午在浦东将其抓获。经查,董某在未具备销售烟花爆竹的资质的情况下,从江西采购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介绍等方式进行贩卖牟利,截至被抓获已从中获利6.8万余元。
目前,王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金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董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被安全转运至专门储存点暂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违法,数量大涉嫌刑事犯罪,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广大群众要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