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定案,部分矿业权调出
《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经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将由现有的9240处,整合优化为6736处。同时,还将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部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开发区、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今天(15日)刚刚公布的《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各省级人民政府报送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已通过部门联合审查。
国家林草局表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根据公示,整合优化前,全国共有自然保护地9240处,落界面积20131.98万公顷(去除重叠净占地面积18201.98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694处;风景名胜区1058处;地质公园558处;森林公园3065处;湿地公园1666处;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79处;沙漠(石漠)公园120处。
整合优化后,全国共有自然保护地6736处,总面积18523.61万公顷。其中,国家公园5处;原国家公园试点区5处;自然保护区1527处;风景名胜区883处;森林公园2395处;地质公园312处;湿地公园1443处;海洋公园60处;沙漠(石漠)公园106处。
同期公示的还有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清单、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矿业权清单。
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
国家林草局介绍,整合优化依据规则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部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开发区、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1404.03万公顷,将1725.66万公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等生态空间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林草局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于2020年2月正式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
自然保护地是指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由于涉及多方利益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化解,此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引起各方关注。
以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矿业权为例,多年来,全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有大量的矿业权,矿产资源开发与自然保护地基本定位存在矛盾冲突。受原有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影响,自然保护地缺乏统一协调的顶层设计,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分别设立,导致全国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不科学、不系统,功能定位不明确、不协调。同时分头划定也造成全国49.8%的自然保护地间存在空间交叉重叠。
到2035年,全国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比稳定在陆域国土面积的18%以上。摄影/章轲
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要主动对接地方“三区三线”划定,做到“一张底图、一个底版、一套数据,无缝对接”。
“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按照中办、国办2019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要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工作。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布局进一步优化,总面积占比稳定在陆域国土面积的18%以上。
上述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调出自然保护地内分布的大量连片稳定耕地、人工集体商品林、村庄、城镇等地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大区域,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缓解自然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