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局长家中桌椅都由老板买单 贪婪之路终断送
11月19日,廉洁四川披露了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朝才的贪腐细节。罗朝才,男,汉族,1975年2月生,四川宜宾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任原宜宾县李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原宜宾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农业局局长、农机局局长,以及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3月,罗朝才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筠连县监委监察调查。同年5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叙州区纪委纪律审查。同年9月,罗朝才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12月,他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8万元。
在留置室中,罗朝才表示:“我当领导干部20年,全家本该‘住行不愁、衣食无忧’,但由于一个‘贪’字和攀比思想作怪,让我陷入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深渊,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罗朝才出身农家,通过刻苦努力考入中专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乡镇政府工作。2003年,28岁的罗朝才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33岁提任宜宾县李场镇镇长。他在推动乡镇房地产开发与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逐渐迷失自我。起初,他对“围猎”有所防范,但随着接触增多,心态发生变化,开始幻想自己也能成为老板,获取更大利益。
罗朝才以同学张某名义入股镇上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际躲在幕后坐收渔利。项目推进时,他以“资金紧张”为由提出退股,其他投资人为了得到关照,不仅不让其出资,还分给他12%的干股。罗朝才通过虚假出资的方式谋取利益120余万元,并陆续变现到手48万元。他还授意将分红的钱转至不同亲戚名下,并伪造借款凭证掩盖受贿事实。
升任李场镇党委书记后,罗朝才利用对决策事项的话语权,主动招揽生意,假公济私。他在大塔社区农贸市场及商住楼建设项目中再次采取类似手法,要求中标老板韦某某代持股份。然而,由于市场变化,项目利润不如预期,罗朝才提出退股,并最终迫使韦某某支付60万元收购他的股份。
罗朝才的贪婪之心不断膨胀,从最初的小心翼翼到最后的来者不拒。他多次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包括让工程老板为其岳父母家中搭建采光棚、装修新房等。经查,罗朝才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老板和工程承包商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163万余元。他的行为最终导致他走向了“错位”人生,亲手为自己的事业发展画上了沉重的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