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考试 新法保障儿童权益

11月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有关情况。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法坚持儿童为本,提高保教质量。规定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强调要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他们的意见,鼓励引导他们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

法律还保障教育权利,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居住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此外,法律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禁止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做好卫生保健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