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公布一批涉密人员失泄密案件 警钟长鸣以案为鉴

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统称为涉密人员,他们是国家秘密产生、使用和管理的主体。涉密人员管理是保密管理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一些涉密人员失泄密案件,案情触目惊心、发人深省。某高新科技企业员工周某为满足个人高消费需求,无视保密规定及签署的保密协议,长期接受大量商业有偿咨询。尽管知道咨询方中有背景不明的境外机构和个人,他仍提供工作掌握的国家秘密。最终,周某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某信息研究单位涉密人员陶某为了搜集工作资料成果并另谋职业发展,利用单位网络管理漏洞,未经允许使用部门主管账户密码下载内网中的国家秘密信息,并上传至个人互联网网盘存储。陶某因此被判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康某与周某曾是某国家重点项目实验室的同事,关系密切。周某离职后,二人经常相约踢球聚会。一次闲谈中,周某向康某询问某重点项目情况,康某未加思索便透露了相关信息,并提醒周某不要外泄。然而,周某长期为境外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蓄意向康某打探。康某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周某因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均被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某企业员工李某因与同事王某有矛盾,窃取了王某保存的机密级国家秘密材料,并以王某名义提供给境外机构,试图陷害王某。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李某的全部犯罪行为属实。李某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法定责任,涉密人员尤其应当增强保密观念、强化保密意识、规范保密管理、严守保密纪律,始终怀揣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做到心中有底线、思想不松懈、行为不逾矩,切实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