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 优化护理价格政策

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

国家医疗保障局于10月26日发布消息,为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回应医疗机构和护理人员的关切,出台了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旨在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和技术性护理服务,增加收入。

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国家医保局将各省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分级护理根据病人的病情轻重及自理能力评估后,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护理。新的立项指南将原先单独收费的口腔、肛周、会阴护理等专项护理纳入特级和Ⅰ级护理价格构成中,便于计费。专科护理则针对重症监护、急诊、精神、传染以及新生儿等专科设立特殊护理服务,支持其健康发展。专项护理则是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造瘘、造口等特定治疗操作设立的价格项目,适应各类专项护理服务收费需要。

在立项指南中,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单独设立了“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4年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的“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为了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以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以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